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中心日常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中心重要规划、计划、总结等文稿起草、审核报送工作,负责中心公文办理、档案管理、印章、车辆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中心机要保密、制度建设工作。
4.负责中心公务接待及重要服务联络保障工作。
5.负责领导批示、文件、年度重点工作、“12345”投诉、“一站式服务平台”、信访等重要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6.负责中心文化建设,信息宣传、网站及公众号维护。
7.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仓储物资管理及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
1.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工作,承办中心人事调配、任免工作。
2.负责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招录用管理,协助部门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3.负责中心人员职称评定、考工定级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年度培训计划。
4.负责中心人员薪酬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考核奖惩工作,牵头落实中心年度目标考核。
6.负责中心人员请销假管理、出国(境)等外事工作。
7.负责中心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
8.负责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10.负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负责中心资金调控、财务收支管理、经费核算和成本核算工作。
2.负责中心年度预决算、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3.牵头负责中心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4.负责中心经费报销审核工作,编制财务报表,管理各类财务数据。
5.负责中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务处理及实物监盘。
6.负责涉税事务办理、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房产租金、电梯广告租金、停车费等非税收入汇缴工作。
8.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银行存款及现金收支结算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管理科
1.负责中心服务质量管理与综合考核工作,负责设备维保单位监管考核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对中心年度目标考核,组织开展中心日常绩效考核,落实各项整改反馈工作。
2.牵头负责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3.负责中心招采与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体系贯标工作。
5.负责物业项目市场调研和拓展,组织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
6.负责中心政策法规工作,处理涉法事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
1.负责中心物业项目处的综合管理,组织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开展所属人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2.负责中心物管项目的争先创优工作。
3.负责确定物业服务招投标需求,协助负责物业项目市场调研和拓展,配合完成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4.负责物业项目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房产管理科
1.负责管理局委托代管的机关空置房产巡查、交接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出租房的费用收缴、税费缴纳、票据开具、日常巡查管理等工作。
3.配合管理局做好市级机关房产转让工作,公租房、周转房、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工作。
4.牵头组织对局系统集体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及管理局下达的各类房屋维修、改造等工程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保科
1.负责中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防值守、治安巡逻、反恐防暴、消防应急、访客接待、停车管理、施工管理等秩序维护工作,指导物业项目处日常安全工作。
3.负责中心各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跟踪和监督落实工作。
4.负责中心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改反馈等工作。
5.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保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中心员工形象纠察督查督办工作。
6.牵头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防汛抗旱、扫雪防冻、会务接待保障联动等工作。
7.负责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区安保协作单位管理考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设备工程科
1.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物业项目处设备管理、运维、安全保障、应急情况处理等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物业项目处的输变电及安全供电等工作。
3.负责所管辖责任区域内防火、防汛、防寒以及消防、供配电日常值班工作。
4.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设备质量管理和设备创建等配套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设备维保单位日常监管考核工作。
7.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8.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设备零星维修和改造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设备各类人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事务科
1.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监督物业项目处园林绿化养护、园林绿化施工改造等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监督物业项目处内外保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监督物业项目处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监督物业项目处爱国卫生、白蚁防治、除四害等工作。
5.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并指导监督物业项目处抗灾救灾等工作。
6.负责所属人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会议服务科
1.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会务保障和礼仪接待工作。
2.监督指导各物业项目处会务保障和礼仪接待工作。
3.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的管理工作,维护会议室视频、音控等会议设备。
4.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会议费收缴工作。
5.负责所属人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新城大厦物业管理办公室
1.统筹协调新城大厦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保障工作。
2.统筹联系管理局新城大厦综合管理办公室及市级机关新城大厦各部门。
3.牵头落实在新城大厦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接待、大型活动服务保障相关要求,协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4.负责新城大厦办实事项目推进及日常管理。
5.负责新城大厦健身、理发等场所日常管理。
6.监督中心内设机构驻新城大厦办公区服务作风及质量。
7.统筹处理“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