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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就餐卡办理须知
责任编辑: /upload/glj/glj4/File/bg1.xls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6-26 00:00  阅读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1)就餐卡办理范围
  
  市级机关物业中心在下列办公地点工作的员工可办理市级机关食堂就餐卡:北京东路41号;北京东路43号(台城)。

  (2)就餐卡类别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办理饭卡类别为B类。B类就餐卡设定有效期半年,办卡工本费20元,每次充值加收10%的搭伙费。

  (3)、就餐卡办理程序

  1、申请。新进员工如有办卡需要,向所在部门申请。

  2、审核。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领导审批。

  3、办理。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填写《就餐卡申领审批表》到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办理领卡手续。

  (4)日常管理

  ①年审。为加强对就餐卡的管理,切实维护就餐人员的利益,防止私自转让、赠与、长期借用他人或持卡不用,按照局相关规定,就餐卡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底参加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审核,未参加审核、或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局管理规定要求的,就餐卡停止使用,退还卡中余额;私自转让、赠与的,一经发现,就餐卡停止使用,退还卡中余额,今后不再办理。

  ②挂失和补办。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防止丢失。就餐卡丢失,凭本人相关证件报中心办公室办理挂失。须重新办理新卡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新卡,局膳食科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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